山东从小学生入学不再限于8月31日前,具体各市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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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日,山东省教育厅发布《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,《通知》规定,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,适龄儿童年满六周岁应当接受义务教育。

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,全省不作统一规定,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学龄人口变化、教育供给等实际情况统筹确定。

山东从小学生入学不再限于8月31日前,具体各市定!

 

——————小学,初中——————

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制度

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,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制度。

小学一律免试就近入学,初中实行对口划片招生。各地要科学划定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,严格按照学区进行招生,有条件的可实行弹性学区或多校划片招生。

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由设区市统筹制定,跨市、县(市、区)招生的民办学校,应在新生报到后2周内将招生结果报送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。

要求,所有义务教育学校,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生源,不得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选拔学生,不得以各类竞赛、考试证书、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。

年满六周岁应当接受义务教育

适龄儿童年满六周岁应当接受义务教育,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,全省不作统一规定,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学龄人口变化、教育供给等实际情况统筹确定。

同时,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,不得以在家学习、接受“私塾”“读经班”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。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暂缓入学的,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,获批准后方可缓学。

山东从小学生入学不再限于8月31日前,具体各市定!

——————高中——————

加强考试管理。

切实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各环节的组织管理,进一步强化考试基本能力建设,提升命题、阅卷等工作质量和水平,严肃考试工作纪律,严格落实考试保密制度,坚决杜绝泄题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,确保考试工作安全、结果公平公正。各初中学校要加强考试纪律和诚信教育,提高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。

推进招生录取模式改革

高中学校的考试招生,推进招生录取模式改革,推行多元评价、等级录取或“分数+等级”招生录取模式,完善综合录取、特长录取和推荐录取等办法。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,逐步实现由高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,在规定的招生范围、标准和计划内自主录取学生。

要给予有条件的高中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,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,推动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,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。建立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,统筹做好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。

规范招生行为

在高中招生方面,要完善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,分配比例不低于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60%。

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,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,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。学校要将自主招生的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

减少和严格控制高中招生加分项目与分值,取消体育、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,完善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。

这份通知除了这些,你可能还关心的内容....

“8月31日前须年满6周岁才能入学“的规定从何而来?适龄儿童、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的有关规定,在《义务教育法》里早有规定。但具体到“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”的说法,还是较为少见。
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(1986年施行,2015年修订)凡是满6周岁的儿童,不分性别、民族、种族,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。条件不具备的地区,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。

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》(根据《义务教育法》制定,1992年实施)
适龄儿童、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,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,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。盲、聋哑、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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